庄河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2-26
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庄河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全市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全市各乡镇(街道)、园区、市直各部门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开展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大连市统计局的各专业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五)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园区、市直各部门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市各乡镇(街道)、园区、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全市部门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七)加强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全市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八)负责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街道)、园区、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收集和整理市外县市区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市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庄河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是庄河市统计局本部综合收支计划,无二级单位。
内设机构设置情况: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本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均只设置具体工作岗位,不设置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庄河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398.7万元,比2020年减少3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398.7万元,比2020年减少3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4万元,公用经费22.2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94.1万元,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98.7万元,比2020年减少3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8.7万元,比2020年减少369.5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182.4万元,公用经费22.2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94.1万元, 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369.5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工作基本结束,项目预算支出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32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77.2万元,下降54.02%。主要原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工作基本结束,项目预算支出大幅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5.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7万元,增长11.9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8.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4.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82.4万元,公用经费22.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66.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统计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万元,包括庄河市统计局本部以及下属0家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说明:本部门今年没有该项支出,上年也没有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在地统计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在地统计"是指按照各区市县、先导区的现行行政区域,对该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单位(除部分不宜按区域划分其经营活动的单位外),不论其行政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经营方式,均由其经营所在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统计机构依法行使统计职能,进行统计管理。
实施“在地统计”,必须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这是统计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提高统计信誉的重要措施和必要保障。实施“在地统计”,可以使区市县和先导区更全面地零握反映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科学制定区域整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可以建立健全各级统计调查渠道,进一步扩大统计的社会覆盖面,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个方面及公众提供准确、科学、及时、有效的统计信息。
2、立项依据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在地统计”的通知》(大政发【2006】97号)文件要求,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保障,提供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把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使区市县、先导区及乡镇、街道的统计机构能承担起“在地统计”的任务。
3、实施主体
庄河市统计局。
4、实施方案
按照调查单位经营所在地统计原则,以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统计机构为主,直接对该区域内的各类法人单位、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各类中央、省、市属,区市县和先导区属,外省、市属和无主管部门等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实施统计管理和开展统计调查。
“在地统计”的实施范围,是指由各级统计部门统一制发的政府综合统计年、定报表,涉及国民经济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零贸易及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外经外贸、劳动工资、人口,社会、科技、基本单位、综合等统计业务。
对部分不宜按区域划分其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的单位和项目。经市统计局确认,不列入本次“在地统计”实施范围,由市统计局直接负责统计并测算后,按期反馈有关区市县统计局和先导区统计部门。不宜按区市县、先导区区域划分的单位和项目,主要是指生产经营业务不能按区域划分、财务上实行集中统一核算的多产业法人单位和跨越区域范围的城市建设项目等。
5、实施周期
项目从起始到终止的时间2021年1月至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统计助理专干工作专项经费。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事业)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2万元, 比2020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办公费、工会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按照“先有绩效,后有预算”原则,本部门共计编制绩效目标4个,预算金额194.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比重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201)统计信息事务(05)行政运行(01):指统计局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01)统计信息事务(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统计局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提租补贴(02):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2:2021年庄河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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