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1-02-22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1年度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大连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全市人力资源的市场建设,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开展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庄就业管理工作,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承担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市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
(九)负责对庄河市党建服务中心负责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十二)与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内设5个科室。
-
办公室
-
工资福利与退休室
-
养老保险室
-
政策法规室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室
第二部分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人社局本级单位预算表.xlsx第三部分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400.1万元,比2020年减少19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400.1万元,比2020年减少193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2.9万元,公用经费51.2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86万元,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00.1万元,比2020年减少19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0.1万元,比2020年减少1939.7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262.9万元,公用经费51.2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86万元, 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 万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00.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减少1939.7万元,下降82.90%。主要原因: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0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0.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883.7万元,减少82.48%。主要原因: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该支出项目列入主款项目中。
3、住房保障支出(类) 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5.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该支出项目列入主款项目中。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14.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62.9万元,公用经费51.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40.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社会福利和补助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本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今年没有该项支出,上年也没有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费用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9}10号)和《关于落实“5+22”人才的几个具体问题》(大委办发[2019]1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大连市人社局决定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计划,面向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公开招募基层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终止服务协议,自主择业。
2、立项依据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9}10号)和《关于落实“5+22”人才的几个具体问题》(大委办发[2019]1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实施主体
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的部门为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
2021年,基层服务岗位人员数量为8人。预算资金总额3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总额为37万元。大连市财政根据各地区核定实际招募上岗人员数量给予20%的补助。
5、实施周期
公开招募基层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终止服务协议,自主择业。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7万元。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事业)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2万元, 比2020年预算增加14.8万元,增长40.65%,主要原因是2020年其他交通费用计入人员经费中。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按照“先有绩效,后有预算”原则,本单位共计编制绩效目标1个,预算金额3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比重43.02%。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就业补助(07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项):反映就业补助。
1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02款)提租补助(02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住房补贴。
17.政府集中采购: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18.政府分散采购:指采购人将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采目录的项目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19.预算绩效管理:指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监控为主线,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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