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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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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度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

(二)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职业年金的征收及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三)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经办服务工作。

(四)承担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经办服务;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及待遇支付工作;负责失地保险征收及待遇发放工作。

(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受委托承担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承担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稽核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承担庄河市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调解和仲裁信访工作等职能。

(七)承担庄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庄河市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经办工作。

(八)承担落实就业再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提供创业就业服务;承担就业再就业培训指导、开展创业培训;负责外派劳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社区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承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等事务性工作;为参保(合)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核准支付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对协议管理的定点单位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等事务性工作。

(十)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等职能;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共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部、就业服务部、征缴管理服务部、待遇核准部、支付管理服务部、社区服务部、医疗保障部;2个分支机构,分别是:庄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庄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第二部分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277万元,比2020年减少23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1277万元,比2020年减少233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3万元,公用经费60.7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33.3万元,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77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23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77万元,比2020年减少2334.9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1083万元,公用经费60.7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133.3万元, 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7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减少2334.9万元,下降64.64%。主要原因:2021年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离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离休人员医疗费、职业培训补贴、“4959”人员两险补贴、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工资、事转企前退休人员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等2021年未纳入到本单位预算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9.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323.4万元,下降69.93%。主要原因:2021年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离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离休人员医疗费、职业培训补贴、“4959”人员两险补贴、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工资等支出未纳入到单位预算中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01.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5万元,下降9.34%。主要原因:事转企前退休人员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2021年未纳入本单位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75.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143.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083万元,公用经费60.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056.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6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公杂费等支出。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2020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缩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数量及标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0年预算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2辆公务用车申请报废,减少不必要的用车需求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乡镇行政村代办员补贴

1、项目概述

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代办员受理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12﹞7号)文件,“新农保代办员工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补贴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2、立项依据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345)文件,“各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费用和日常管理所需专项经费,及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代办人员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3、实施主体

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的单位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对我市228个行政村新农保代办员工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大连市财政根据各地区核定实际数量给予50%的补助,故本单位今年预算金额数为27.4万元。

5、实施周期

2021年庄河共计228个行政村,实施周期为一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满后根据庄河核定行政村数量申报下一年项目预算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7.4万元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事业)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7万元, 比2020年预算减少6.3万元,降低9.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执行八项规定的文件精神,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1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21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按照“先有绩效,后有预算”原则,本单位共计编制绩效目标4个,预算金额133.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比重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2, 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0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就业补助(07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项):反映就业补助。1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02款)提租补助(02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住房补贴。

13.政府集中采购: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14.政府分散采购:指采购人将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采目录的项目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15.预算绩效管理:指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监控为主线,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

人社中心单位预算表.xlsx

附件1:军嫂工资项目绩效表.xls附件1:人社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xls附件1:新农合代办员补贴项目绩效.xls附件1:政府雇员工资保险项目绩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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