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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卫生健康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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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庄河市卫生健康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庄河市卫生健康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卫生健康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庄河市卫生健康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大连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大连市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省和大连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市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规范文明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依职权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制度。

(九)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负责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二)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三)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组织发动城乡广大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指导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协调指导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指导卫生城市(乡镇、村)的创建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六)负责医疗单位的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毒麻药品、放射设备、医疗废弃物、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及消防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辽宁、健康大连战略,协调推进健康庄河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海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市传染病总体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卫生健康局与海关部门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庄河市卫生健康部门预算是包括庄河市卫生健康局本部及下属4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4家,具体包括:

1.庄河市卫生健康局机关

2.庄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3.庄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庄河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5.庄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庄河市卫生健康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庄河市卫生健康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3571.2万元,比2020年减少1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7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3571.2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1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8万元,公用经费209.5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483.7万元,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571.2万元,比2020年减少1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7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71.2万元,比2020年减少143.1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2878万元,公用经费209.5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483.7万元, 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 万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43.1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专项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1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9.1万元,增加7.56%。主要原因:疾控增加事业编人员。

2、卫生健康支出(类)270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72.4万元,下降5.99%。主要原因:减少专项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类)45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87.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878万元,公用经费209.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721.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房、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3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奖励金、离休费、退休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庄河市卫生健康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7.9万元,包括庄河市卫生健康局本部以及下属4家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庄河市卫生健康局本年度没有该项支出,上年也没有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10.4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建卫生城市,迎接上级检查次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7.5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下乡任务减少,降低了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基本公共卫生考核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包括14项内容。通过对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推动全庄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稳步提升,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真正受益,充分得到满足感和获得感。通过一年2次考核,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项内容均达到大连市绩效考核目标要求。

2、立项依据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大连市绩效考核要求。

3、实施主体

庄河市卫生健康局。

4、        实施方案

①按照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考核要求,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开展一年两次的基本公共卫生考核,通过查看档案、电话回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并将考核结果与年末的基本公共卫生奖扶挂钩,提高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最终保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能达到大连市考核要求。

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是为了进一步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③项目实施方案的路径选择是否最优的说明。无可替代方案,按照大连市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制定适合我市的考核方案。

5、实施周期

2021年1月到202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5万元。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事业)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9.5万元, 2020年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疾控中心增加10名事业编人员。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2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14万元、服务类预算8万元、工程类预算1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按照“先有绩效,后有预算”原则,本部门共计编制绩效目标13个,预算金额483.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比重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院日常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6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卫生健康行政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卫生健康行政和事业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卫生健康行政单位运行经费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卫生健康行政单位专项经费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卫生健康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卫生健康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卫生健康单位为职工提取的医疗费补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卫生健康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提取的住房补贴。


2021年度庄河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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