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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的提案》(第1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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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延堃、宁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非常感谢你们对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的有关建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是我局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我局对此一直非常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该工作,保障百姓出行通畅。

二、对所提意见的逐条答复

1.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是乡镇街道,均设置道班负责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我局负责农村公路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督促乡镇街道政府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

2.我局要求乡镇政府加强道路宣传教育工作。乡镇政府开展宣传,向村民宣传道路安全知识以及保护公路的重要性,提升村民对道路维护的认知,引导大家共同爱护乡村公路。

3.经大连市交通运输局投资承建的我市乡村级公路,多年来均全部列入养护计划,交由乡镇进行非专业化养护,局属交通中心负责专业化养护,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4.我局一直坚持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原则,第一时间督促乡镇交通办做好日常养护工作。在局属交通中心做专业化维修前,乡镇政府要注重预防性养护措施,提前对道路进行维护,降低恶劣天气对道路的损害程度,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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