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6
庄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鉴于国内天然气市场价格持续回落,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成本以及我市居民实际承受能力,根据大连市物价局成本监审分局成本监审结论,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下调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5.5元/立方米下调为4.75元/立方米。
二、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新的价格政策,对不按规定及时下调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将按《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本通知从2016年10月26日起执行。
庄河市物价局
201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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