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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庄河市七处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划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5

【字号: | |

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后人的红色阵地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七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一、庄河市烈士陵园

项目地址:徐岭镇大房身村泉眼沟屯的馒头山上

保护范围:以庄河市烈士陵园围墙为保护范围(详见勘界图)。

二、庄河市蓉花山镇史春英烈士陵园

项目地址:庄河市蓉花山镇德兴村鸡冠山北麓

保护范围:以庄河市蓉花山镇史春英烈士陵园围墙为保护范围(详见勘界图)。

三、庄河市石城乡烈士陵园

项目地址:石城乡光明村大房身屯石城山北侧400米的山坡上

保护范围:庄河市石城乡烈士陵园围墙为保护范围(详见勘界图)。

四、陈其贤革命烈士纪念碑

项目地址:庄河市长岭镇洪昌村庙下屯

保护范围:以陈其贤革命烈士纪念碑外围墙为保护范围(详见勘界图)。

五、革命烈士宋文桐纪念碑

项目地址:庄河市步云山乡谦泰村大姜屯

保护范围:以勘界图划定红线范围为保护范围(详见勘界图)。

六、王崇德烈士纪念碑

项目地址:庄河市王家镇林瞳村林东屯

保护范围:以勘界图划定红线范围为保护范围(详见勘界图)。

七、徐志远烈士纪念碑

项目地址:庄河市大郑镇李屯村向阳屯背阴山上

保护范围:以勘界图划定红线范围为保护范围(详见勘界图)。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庄河市七处烈士纪念设施勘界图



庄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庄河市七处烈士纪念设施勘界图.docx

责编: 庄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来源: 庄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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