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庄河市<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登沙河至庄河段改造工程四电及站后设施建设用地>项目征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6-10
为实施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征收庄河市大郑镇半拉山村、宋派村、银窝村;明阳街道大崔村、端阳庙村、坎子村、山头村、肖泊村、永增村集体土地。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约6.1941公顷(面积以省政府批复为准),用于交通运输用地(规划用途)。目前已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6月26日前填写《反馈意见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自然资源局邮箱:gtj89814465@163.com。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
2、反馈意见表
庄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2:附件2.反馈意见表.docx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庄河
招商资源
北黄海经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