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花山司法所:人民调解暖人心,赠送锦旗表真情
发布日期:2024-01-31
近日,蓉花山镇辖区村民刘某某向蓉花山司法所赠送一面锦旗,“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代表着人民群众对司法所调解工作的感谢与认可,也是“人民调解为人民”的最好体现,更是一份激励与责任。
2022年9月,刘某某父亲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吴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刘某某父亲受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2023年3月,庄河市人民法院判处吴某某赔偿刘某某合理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367971.47元。吴某某因家庭困难,无法一次性全额赔偿刘某某,2023年5月,刘某某来到蓉花山司法所,申请就吴某某赔偿刘某某具体赔偿金额、赔偿方式一事进行调解。
蓉花山司法所了解到以上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双方当事人家里进行实地走访,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生活、居住、收入等情况,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全面了解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确保调解结果公平公正。
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事故具体情况,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就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向吴某某作出详细的解释,耐心细致地做他的思想工作,让其明白这次交通事故给刘某某造成的损失。司法所又耐心做刘某某思想工作,让他要结合吴某某的实际经济情况,换位思考、互相理解。
经过一天的沟通调解,吴某某深刻认识到此次交通事故给刘某某一家带来的伤害,吴某某愿意积极赔偿刘某某,同时希望刘某某考虑其家庭实际情况,降低赔偿金额,调整赔偿方案。刘某某结合吴某某实际家庭情况,同意吴某某合计支付赔偿金155000元,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所有赔偿金全部付清,双方当事人对上述赔偿方案均表示认同。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蓉花山司法所持续跟进纠纷调解进度、关注协议履行结果。2023年12月,刘某某已收到吴某某155000元全额赔偿款,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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