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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座谈

发布日期: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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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方式进行。庄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仁斌同志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为开展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奠定基础。

庄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德威同志在会上围绕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举措三方面,全面汇报了自201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施行以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分管人民调解工作副局长、具体科室负责人、行业性调解组织、基层调解组织相关人员也分别就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

会上,庄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德良同志指出我市矛盾纠纷化解效果丰硕,成绩值得肯定,人民调解为我市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评理说事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五支人民调解队伍作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打造过硬人民调解队伍。

三是发挥联动联调作用。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形成调解合力,由相关部门牵头,协调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加快信息共享,共同制定调处方案,做好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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