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庄河市交通运输行业及从业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0-15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经营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强化行业领域推广应用“场所码”。货运、客运、水运、公交、出租车、驾培、汽修、洗车厂等公共场所要张贴“场所码”,加强入场人员排查,严格查验行程卡、扫“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查,不漏一人。
二、强化场站、公共交通工具消毒通风。汽车站、港口客运站、公交客运场站、公共交通工具等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消毒通风工作,建立消毒消杀台账,消毒液配比要符合规定。从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使用口罩等防护用品。
三、强化从业人员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货运、客运、水运、公交、驾培、汽修、汽车厂等经营场所从业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两天一检”核酸检测频次,各行业经营者要建立企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台账,掌握每一名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参加核酸检测的,将一律赋“黄码”,企业要严禁未按频次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上岗。 四、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企业及从业人员要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控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未依法依规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庄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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