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期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01
按照《关于印发庄河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2025〕107号)文件要求,依据大连金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现对庄河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期使用补助资金使用122.8609万元予以向社会公示,具体明细如下:
全市2025年度5家秸秆利用主体秸秆压块和生物质颗粒利用补助资金122.8609万元。
1、大连和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秸秆利用数量7600吨(玉米秸秆压块)补助金额38万元
2、大连市青堆热力有限公司秸秆利用数量2722.37吨(玉米秸秆压块)补助金额13.61185万元
3、大连富沃农牧有限公司秸秆利用数量2355.25吨(生物质颗粒)补助金额11.77625万元
4、大连市盛源秸秆加工处理有限公司秸秆利用数量4297.03吨(水稻秸秆)补助金额21.48515万元
5、大连北黄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秸秆利用数量7597.53吨(玉米秸秆压块),补助金额37.98765万元。
庄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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