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省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8
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工信局《关于开展省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1.组织申报。本年度推荐的企业应为市级绿色制造单位,请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国家评价要求(相关指标要求见附件1、2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相关行业标准)开展自评价,务必于6月8日前登录平台完成线上申报。
2.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请省级绿色工厂(国家级除外)填报动态管理表,于6月13日前报送至科工局307。
联系人:刘思邑、王晓婷 联系电话:89867576
附件: 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3.重点行业清单
4.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
5.绿色工业园区动态管理表
庄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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