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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郑新城回迁小区供热费收缴预案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0

【字号: |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郑新城回迁小区供热费收缴预案

2.项目内容:根据《大郑镇新农村建设动迁安置补偿方案》(庄政发〔201115号印发)以及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回迁户可享免三年取暖费的优惠政策,承诺上楼农民每人6平方米、失地农民每人8平方米建设公建,公建出租收益可补助物业管理和取暖等费用。由于公建至今未完全交付使用,加之工业园区目前基本处于关停状态,现阶段已交付使用的公建房大多闲置,出租收益较少。另外回迁户房屋产权证一直未完全办理,因此回迁户减免三年后的取暖费无法收取。

依据新农村建设动迁安置补偿方案,通过公建房收益充分补贴回迁群众供热费用支出。公建房收益不足以缴纳供热费时,不足部分由回迁户和公建租户均摊缴纳。缴纳方式计划分为两种,按照住户意愿选择确定一种缴费方式:一是住户和政府共同支付年度供热费;二是联村企业将当年公建房出租收益的资金反馈给住户,由住户全额缴纳供热费。其中政府支付限期从2025年起至2029年止,2029年以后政府不再给予补贴资金引导。为鼓励住户对供热的支持,按“先实施多补贴的原则”和财政补贴比例逐年递减的“退坡”制度,2025年政府资金额按年度供热费总额的50%计算给予奖补,以后补贴比例逐年递减10%

二、评估单位:大连汇鑫服务有限公司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方案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2.对本方案实施持何种态度;3.对本方案实施是否影响公众的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方案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箱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2.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

五、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联系人:孟工

单位地址:庄河市迎宾大街二段129

邮箱地址:304918751@qq.com

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

大连汇鑫服务有限公司

20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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