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2026-1168)
发布日期:2026-06-0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予以更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17室
联系电话:89860099。
| 序号 | 不动产坐 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 1 | 庄河市昌盛街道高屯委建设南三街59号1-3层 | 将大连德通钢结构有限公司的辽(2020)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06929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法定代表人姜树川更正为徐福强。 |
庄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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