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6-1027)
发布日期:2026-05-15
产权人张维全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城山镇利兴村大西屯的产权证号为庄农房字第488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孙秀晶已去世,现由张维全办理挂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对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维全
发布日期:2026-05-15
产权人张维全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城山镇利兴村大西屯的产权证号为庄农房字第488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孙秀晶已去世,现由张维全办理挂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对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维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