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1604)
发布日期:2026-08-13
不动产权利人张新凤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步云山乡温泉村包店屯的经庄河县国土资源、庄河市规划局于2006年10月10日审批的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张新凤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新凤
发布日期:2026-08-13
不动产权利人张新凤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步云山乡温泉村包店屯的经庄河县国土资源、庄河市规划局于2006年10月10日审批的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张新凤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新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