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6-1721)
发布日期:2026-08-28
产权人孙荣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城关街道东城观海小区7号1单元5层02号的产权证号为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160697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由孙荣申请办理挂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对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孙荣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庄河
招商资源
北黄海经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