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2026-1714)
发布日期:2026-08-2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权证辽(2018)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503498号,依据大连市庄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不动产登记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的决定,因我中心未收回上述不动产证,现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房屋面积 | 备注 |
| 于清和 | 房屋所有权 | 住宅 | 庄河市鞍子山乡玉石岭村东泡屯24号 | 辽(2018)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503498号 | 73.44平方米 |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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