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1349)
发布日期:2026-07-01
不动产权利人张希海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城山镇菜园村土城屯的经庄河市规划、庄河市国土资源局于2003年9月25日审批的翻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张喜海(原档案所示张希海)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喜海
发布日期:2026-07-01
不动产权利人张希海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城山镇菜园村土城屯的经庄河市规划、庄河市国土资源局于2003年9月25日审批的翻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张喜海(原档案所示张希海)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