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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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春武,坐落于庄河市青堆镇牌坊村的庄国用(2008)第0931号土地使用权证丢失,现声明作废。此土地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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