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1407)
发布日期:2026-07-13
不动产权利人隋文德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黑岛镇山南头村肖家炉屯的经庄河市规划土地局于1996年11月19日审批的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隋文德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隋文德
发布日期:2026-07-13
不动产权利人隋文德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黑岛镇山南头村肖家炉屯的经庄河市规划土地局于1996年11月19日审批的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隋文德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隋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