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2026-1522)
发布日期:2026-08-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权证辽(2026)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00753号,上述不动产权因公司销售需要,由权利人申请予以注销,作废对应不动产权证书,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备注 |
| 大连盛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住宅 | 庄河市新华街道壹品天喜小区19号2单元3层1号 | 辽(2026)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00753号 | 135.31平方米 |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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