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966)
发布日期:2026-05-11
不动产权利人李云喜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鞍子山乡卧龙村于屯的经庄河鞍子山乡人民政府于1997年4月28日审批的翻、接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因李玉喜(原档案所示李云喜)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张秀珍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秀珍
发布日期:2026-05-11
不动产权利人李云喜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鞍子山乡卧龙村于屯的经庄河鞍子山乡人民政府于1997年4月28日审批的翻、接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因李玉喜(原档案所示李云喜)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张秀珍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