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1630)
发布日期:2026-08-18
不动产权利人张利永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明阳镇王派村孟店屯的经庄河市明阳镇人民政府于1993年5月29日审批的翻建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张立永(原档案所示张利永)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立永
发布日期:2026-08-18
不动产权利人张利永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明阳镇王派村孟店屯的经庄河市明阳镇人民政府于1993年5月29日审批的翻建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张立永(原档案所示张利永)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张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