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2026-1457)
发布日期:2026-07-2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权证辽(2026)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00741号,上述不动产权证使用权现因权利人销售需要,由权利人申请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房屋面积 | 备注 |
| 大连盛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住宅 | 庄河市新华街道壹品天喜小区18号2单元6层2号 | 辽(2026)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00741号 | 123.52平方米 |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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