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1527)
发布日期:2026-08-04
不动产权利人吴德生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黑岛镇黄贵城村吴屯的经庄河县土地管理局于1988年4月19日审批的翻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继承人吴泽平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吴泽平
发布日期:2026-08-04
不动产权利人吴德生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黑岛镇黄贵城村吴屯的经庄河县土地管理局于1988年4月19日审批的翻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继承人吴泽平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吴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