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1356)
发布日期:2026-07-02
不动产权利人宋文政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步云山乡步云山村华店屯的经庄河县土地管理局于1989年4月28日审批的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继承人宋明禄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宋明禄
发布日期:2026-07-02
不动产权利人宋文政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步云山乡步云山村华店屯的经庄河县土地管理局于1989年4月28日审批的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继承人宋明禄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宋明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