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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1255)

发布日期:2026-06-15

【字号: |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及土地证书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房屋及土地面积备注
62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0904096号,庄国用(2009)第01135号刘书贤、都明住宅210283001001GB00080F****0012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208号1层67.23平方米、土地面积43.34平方米案号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辽0204执恢857号之四和执行裁定书(2025)辽0204执恢857号之四受协助人曲京京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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