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1352)
发布日期:2026-07-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面积 | 备注 |
| 64 | 房权证庄字第1509569号,房权证庄字第1509579号, | 大连富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住宅 | 210283100010GB00004F****0022,210283100010GB00004F****0026 | 庄河市栗子房镇范屯村富民家园2号2单元3层01号,3层02号 | 72.96平方米 ,69.95平方米。 | 案号庄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辽0283执恢22号和执行裁定书(2026)辽0283执恢22号之二买受人李钢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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