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变更登记公告(2025-2139)
发布日期:2025-08-08
根据不动产权利人张志新(2102831986****4519)提出的不动产变更申请,经初步审查,拟将张志新位于庄河市荷花山镇吉顺村潘屯56号的辽(2018)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500030号《房产执照》的房屋,经九成测绘宗地图重新落宗及原卖主张同有档案查询核实后更正为房屋间数2间48.00平方米,现予以公告,如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变更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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