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5-2075)
发布日期:2025-08-28
产权人李成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新华街道工人委新天居家园60号3层01号的产权证号为辽(2018)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1918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由李成申请挂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此不动产有抵押(附有工商银行带押补发同意函),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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