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2025-1776)
发布日期:2025-08-05
不动产权利人大连北宇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将坐落于庄河市新华街道徐岭委北方家居城2号1层1号等8本不动产权证,该8本不动产权证均办理初始登记,因房屋现已出售。此不动产无抵押登记,无法院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凡对声明有异议者,请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向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人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注销上列不动产权登记。
附注销不动产权证明细表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附件下载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庄河
招商资源
北黄海经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