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4-3108)
发布日期:2024-12-23
不动产权人吴献权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光明山镇小营村营西屯的庄村房执字第009627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吴献权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吴振友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吴振友
发布日期:2024-12-23
不动产权人吴献权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光明山镇小营村营西屯的庄村房执字第009627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吴献权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吴振友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吴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