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4-1785)
发布日期:2024-10-08
不动产人周成全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县青堆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于1981年11月20日审批的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因周成全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周克新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周克新
发布日期:2024-10-08
不动产人周成全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县青堆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于1981年11月20日审批的新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因周成全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周克新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周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