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作废声明(2026-1534)
发布日期:2026-08-05
不动产权利人石金令(身份证号:2106231983****0688)所有的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银杏路二段7-13号3单元9层2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81.48平方米。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抵押贷款,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202407000672号,因保管不当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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