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他项权证作废(2024-1132)
发布日期:2024-07-26
根据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24)辽0202执8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24)辽0202执89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庄河市昌盛街道将军湖委御璟城33号2单元21层3号的辽(2022)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01990号房屋过户至王起英名下。(他项权证号为202208001991)。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上列他项权利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上列他项产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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