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4-1029)
发布日期:2024-07-12
不动产权人刘春艳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城关街道海云天小区57号B单元15层16号的辽(2022)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1914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刘春艳
发布日期:2024-07-12
不动产权人刘春艳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城关街道海云天小区57号B单元15层16号的辽(2022)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1914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刘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