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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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权人张美香自身原因,已找寻回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0401144号产权证,并且至2024.7月2日未继续办理补办此照事宜,现申请撤销其于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3-51)公告。如有问题后果自负。
申请人:张美香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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