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4-948)
发布日期:2024-06-21
不动产权人尚书忱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县光明山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于1983年4月12日审批的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因尚书忱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尚家业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尚家业
发布日期:2024-06-21
不动产权人尚书忱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县光明山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于1983年4月12日审批的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因尚书忱已去世,现由继承人尚家业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尚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