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丢失作废声明(2024-830)
发布日期:2024-05-22
不动产权利人韩易彤(2102251979****0149),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天地二期1#2302号,建筑面积为126.06平方米的房屋在我行抵押贷款,房屋产权证号为201605945号,他项权证号为201604546号,抵押贷款金额58万元(人民币),抵押期限201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1日,因保管不当他项权证丢失,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发布日期:2024-05-22
不动产权利人韩易彤(2102251979****0149),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天地二期1#2302号,建筑面积为126.06平方米的房屋在我行抵押贷款,房屋产权证号为201605945号,他项权证号为201604546号,抵押贷款金额58万元(人民币),抵押期限201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1日,因保管不当他项权证丢失,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