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变更登记公告(2024-687)
发布日期:2024-04-19
根据不动产权利人刘永新(2102251968****0555)提出的不动产变更申请,经初步审查,拟将刘永新位于庄河市塔岭镇石岭村小区屯的庄村房执字第0113543号《房产执照》的房屋,经庄河市规划土地局于2001年11月建房审批档案查询核实后变更为间数6间,面积168.00㎡,现予以公告,如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变更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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