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声明(2024-605)
发布日期:2024-03-22
庄河市城山镇敬老院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城山镇城山村的庄国用(2008)第2103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现申请声明作废。此土地无抵押,暂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城山镇敬老院(代办人李国阳)
发布日期:2024-03-22
庄河市城山镇敬老院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城山镇城山村的庄国用(2008)第2103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现申请声明作废。此土地无抵押,暂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城山镇敬老院(代办人李国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