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公告(2024-549)
发布日期:2024-03-28
预告登记权利人:窦忠(2102251958****007X),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庄河市新华街道光明委华宸佳园小区16号1-2层531号的预购商品房预购登记证明遗失,预告登记证明证号为20145023号,现声明此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
凡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程序补发上述他项权证。
声明人:窦忠
发布日期:2024-03-28
预告登记权利人:窦忠(2102251958****007X),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庄河市新华街道光明委华宸佳园小区16号1-2层531号的预购商品房预购登记证明遗失,预告登记证明证号为20145023号,现声明此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
凡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程序补发上述他项权证。
声明人:窦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