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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丢失作废声明(2024-187)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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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人毕春波(2102221974****6629),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城关街道明珠委英伦河山小区2号1层延安路南段1038-19号建筑面积为63.55平方米的房屋在我行抵押贷款,房屋产权证号为202308021528号,他项权证号为202308021529抵押贷款金额45万元(人民币),抵押期限2022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18日,因保管不当他项权证丢失,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大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兰店支行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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