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丢失作废声明(2024-187)
发布日期:2024-01-25
不动产权利人毕春波(2102221974****6629),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城关街道明珠委英伦河山小区2号1层延安路南段1038-19号,建筑面积为63.55平方米的房屋在我行抵押贷款,房屋产权证号为202308021528号,他项权证号为辽202308021529,抵押贷款金额45万元(人民币),抵押期限2022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18日,因保管不当他项权证丢失,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大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兰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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