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公告(2024-164)
发布日期:2024-01-19
预告登记权利人:于惠香(2102251948****0165),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庄河市城关街道海洋委阳光海岸小区11号2单元2层1号的预购商品房预购登记证明遗失,预告登记证明证号为201908009284号,现声明此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
凡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程序补发上述他项权证。
声明人:于惠香
发布日期:2024-01-19
预告登记权利人:于惠香(2102251948****0165),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庄河市城关街道海洋委阳光海岸小区11号2单元2层1号的预购商品房预购登记证明遗失,预告登记证明证号为201908009284号,现声明此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
凡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程序补发上述他项权证。
声明人:于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