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他项登记证明遗失公告(2024-132)
发布日期:2024-01-16
预告他项登记权利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行(9121028379****788J),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庄河市昌盛街道御璟城2号1单元4层2号的预购商品房预购他项登记证明遗失,预告登记证明他项证号为201808004248号,现声明此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
凡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程序补发上述预告他项权证。
声明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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