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他项公告(2026-1478)
发布日期:2026-07-28
根据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辽02执5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辽02执56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位于庄河市新华街道光明委华宸佳园等六处房屋过户至买受人刘雪名下。(上述房屋他项权证号为202208037441、202208037443、202208037442、202208037444、202208037445、202208037446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上列房屋他项权利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上列他项产权证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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