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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1693)

发布日期:2026-08-25

【字号: |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房屋结构不动产坐落房屋面积备注
68房权证庄字第1509602、1509608号大连富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钢混庄河市栗子房镇范屯村69.95平方米、75.97平方米案号庄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辽0283执恢22号和庄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辽0283执恢22号之三受协助人李钢运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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