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1709)
发布日期:2026-08-27
不动产权利人颜景富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蓉花山镇德兴村西道屯的经庄河县土地管理局于1989年6月15日审批的新建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颜景富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颜景富
发布日期:2026-08-27
不动产权利人颜景富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蓉花山镇德兴村西道屯的经庄河县土地管理局于1989年6月15日审批的新建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颜景富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颜景富